人事代理服对象
发布时间:2018-06-27 17:55:35
◆集体企业、民营企业、个体企业等非国有制企业聘用人员;
◆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;
◆应(往)届大中专毕业生、职校毕业生、技校毕业生;
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;
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;
◆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人员;
◆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人员;
◆其它流动人员
★服务项目
§档案职称管理
●管理人事档案、补充档案资料、积累档案史料;
●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;
●保留原身份、连续计算工龄、调整档案工资;
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的认定和晋升申报;
●人事档案的调入、调出和查(借)阅;
§毕业生服务
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和档案接转;
●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、落户和集体户口管理;
●办理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相关手续;
§后续保障
●接转党(团)组织关系,组织开展党(团)工作;
●代办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业务;
●婚姻状况证明及计划生育手续;
●出具出国政审、考研等证明材料;
●办理辞职、辞退人员的审批和接转手续;
●办理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单位职工的退休手续;
●办理委托方(个人)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案件;
§代理单位开户、聘用合用鉴证、开户单位年审